龙岩市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营业执照、印章作废公告
025年7月22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8破申157号《民事裁定》,受理了龙岩市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1日指定福建公治律师事务所担任龙岩市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因管理人未接管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为维护龙岩市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产安全,确保破产工作顺利进行,防止有关人员滥用公司上述营业执照及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者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龙岩市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自2025年11月12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龙岩市华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