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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朵“省钱花”(离境退税)

2026年01月24日 12:56
 

(来源:济南海关发布)

关妮在线 | 济南海关12360一周热点问题

第216期

离境前最后一笔“收入”咋来?

当然是退税呀!

啥条件能办?

流程会不会超麻烦?

错过这波,岂不是白白放走兜里的小钱钱?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5年第3号公告)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退税物品购买。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海关验核确认。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代理机构退税。无论是本地购物本地离境还是本地购物异地离境,离境退税均由设在办理境外旅客离境手续的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统一办理。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

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退税代理机构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税务部门结算。退税代理机构应定期向省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结算。省级税务部门对退税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向退税代理机构退付其垫付的增值税退税款,并将退付情况通报省级财政部门。

本期主播:

关妮方方土

供稿/ 济南海关热线中心

编辑/高洪

审核/ 办公室

审校/ 孔奕然